各临床、医技科室:
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要求,我院2017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受理,具体申报要求如下:
一、课题分类
课题设平台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。
(一)平台项目
1.科研平台项目
面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、三级实验室,围绕其研究方向,用现代科技方法开展的相关中医药理论研究。
2.专科平台项目
面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临床重点专科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,资助围绕专科优势病种以提高临床 为核心的研究,优先资助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、或成熟的中西医结合、并有一定临床应用基础的病种临床路径。
3.传承工作室平台项目
面向国医大师工作室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,资助基于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的系统整理研究、中药院内制剂开发研究,以及学术流派传承研究等。
4.中西医结合学科平台项目
面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,资助围绕学科发展方向的中西结合相关研究。
5.重大病种创新平台项目
面向中医(中西医)重大病种创新计划项目,围绕研究病种,联合协作组成员,进行临床多中心研究(资助经费从创新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)
6.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平台项目
面向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项目,围绕改善其患者治疗的耐受性和依从性,促进患者的免疫重建,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,延缓发病时间等方面开展临床研究。
(二)面上项目
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、中医药行业,资助开展申报领域内的中医药、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研究。
所有项目资助额度为1-5万元或立项不资助(5万元以内)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没有中医药理论支撑的研究不予受理。承担重大病种创新研究项目单位可申报相关研究子项目,研究经费从重大病种创新项目研究费用中自行支出,中管局负责立项。
(二)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,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。中级职称应具有中医药类硕士以上学位,博士学历申报面上项目的,可不受职称限制。
(三)课题第一申请人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级项目2项以上尚未结题的,不得申报。
(四)课题第一申请人承担过我局科研课题,研究期限已满,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,不得申报。
(五)联合申报的课题,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,明确知识产权归属。课题合作单位,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、明确各方职责,并将合同附在《申请书》后一同提交。
(六)每个平台限报2项,公开招标但依水平确定具体项目。
(七)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,两年后有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结题。自项目签署合同之日后,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,因故未按时完成的要提交延期报告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纸质材料要求
(一)我院受理截止日期为:2017年5月20日。
(二)申请书要求:
《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招标课题申请书》(见附件)一式三份(A4纸双面打印、普通装订成册,不需另外包装),并同时上报电子版。
附件:
附件:陕西省中医管理局2017年科研招标申请书.doc
联系人:张先娇
联系电话:2610
科研处
2017年5月10日